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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

发布日期: 2025-11-17 16:53     来源: 乐山高新区管委会 浏览量统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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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高新产登公〔2024〕44号

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

因司法裁定过户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将下列证书公告作废。

1.不动产权证书号:川(2025)乐山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4127号;权利人:乐山长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;坐落:市中心城区车子镇高新区迎宾大道。

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

2025年11月1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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