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
发布日期:
2025-11-17 16:53
来源:
乐山高新区管委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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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高新产登公〔2024〕44号
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
因司法裁定过户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将下列证书公告作废。
1.不动产权证书号:川(2025)乐山高新区不动产权第0004127号;权利人:乐山长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;坐落:市中心城区车子镇高新区迎宾大道。
乐山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5年11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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